劳动合同书


高纳法律网之法律文书专题
 

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山东)

编辑:高纳法律网 来源:高纳法律网 点击进入: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山东)

  根据《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一) 经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 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身自由的;

    (三) 发生不可抗力的;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止履行的情形结束,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应当继续履行。

相关主题链接: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服务条款 | 广告合作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4 - 2009 law-gu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高纳法律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014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