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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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法定条件

编辑:陈志群律师 来源:高纳法律网 点击进入:离婚咨询热线

离婚的法定条件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是协议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分析:这种情形,只要双方都同意,即可办理离婚手续,相当便捷。

  第二种是诉讼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分析: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一般是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此时,法院在判决时需要根据法定条件来认定是否应当离婚,其依据就是“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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