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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哪些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 | |||||
| 编辑:婚姻法律师 来源:高纳法律网 点击进入:离婚咨询热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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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婚姻登记机关,不办理离婚登记: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双方均要求离婚,但是子女、财产等问题没有协商一致; 双方都同意离婚, 但一方拒绝到婚姻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齐全的; 一方是精神病人的; 双方没有结婚登记手续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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