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行政机关应当举证吗?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能自行收集证据吗? |
| 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这是因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原告和被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他们之间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 |
 | 在什么情况下要鉴定? |
| 行政诉讼法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由于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涉及许多专业技术问题,所以行…… |
 | 人民法院依据什么审理案件? |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行政诉讼法规…… |
 | 什么是妨碍行政诉讼的行为?发生了怎么办? |
| 扰乱、阻碍、破坏行政诉讼秩序的行为,是妨碍行政诉讼的行为。实施妨碍行政诉讼行为的人,可能是诉讼参与人,也可能是没有参与诉讼的其他人。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的五种行为是妨碍行政诉讼的行为:…… |
 |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或者裁定时,原告可以撤诉吗? |
|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撤诉是在人民法院对案…… |
 | 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会维持行政机关的决定? |
| 行政诉讼法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它不仅适用于司法机关,也适用于行政机关。此项规定,就是…… |
 | 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会撤销行政机关的决定,并令其重新处理? |
|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 |
 | 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审理期限有多长? |
|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是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之所以规定这一期限考虑三个原因: 1.从保护公民利益出发,案件不应久拖不决。 2.久拖不决,势必影响行政效率。 3.人民法院…… |
 | 人民法院第二审的审理期限有多长? |
|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第二审的审理期限为两个月,从收到上诉状之日起计算。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
 | 为什么有的上诉案件可以“书面审理”? |
|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书面审理,或者称为书面审,指人民法院只对当事人的诉状及答辩状以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判决而不开庭的一种审判方式。采取此审判…… |
 |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不服怎么办? |
| 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人停止执行。 申诉就是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要求人民法院再审…… |
 | 行政诉讼几审能终结? |
| 行政诉讼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所谓两审终审制是指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才能终结的审判制度。一个行政案件,经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后,如果当事人提起上诉,该行政案件还要由上一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 |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 |
|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 |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怎么办? |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作为对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有权强制执行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没有强制执行能力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的强制措施主要有以下几…… |
 | 受到行政机关的不法侵害,可以要求赔偿吗? |
| 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国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取得赔偿的权利。…… |
 | 如果只提出赔偿要求,怎么办理? |
|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向给自己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提出。该行政机关应认真听取请求人的要求,然后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损害的实际情况提出处…… |
 | 谁赔偿?怎样赔偿? |
|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这里,包括了两种情况:一是行政机…… |
 | 为什么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
| 1.因为行政机关的工作是通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来实现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实际上就是行政机关本身的活动,是代表行政机关进行活动,其执行职务所产生的后果属于行政机关,后果包括正确执行职务和违法执行职…… |
 | 对赔偿诉讼能调解吗? |
|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但调解必须当事人自愿,不得强迫。如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赔偿数额的范围,人民法院应当在此范围内进行调解;如果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赔偿数额的范围,调解不应当…… |
 | 赔偿的费用从哪里来? |
| 行政诉讼法规定,赔偿费用,从各级财政列支。行政机关是代表国家进行管理活动,所以行政机关的各种经费都是由国家拨付的,赔偿费用自然也应当由国家拨付。如果法律不对赔偿费用的来源作出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对赔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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