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纳法律网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法律

专题

民法通则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担保法 | 专利法 | 商标法 | 著作权法 | 商业秘密保护
公司法 | 证券法 | 信托法 | 保险法 | 票据法 | 破产法 | 合伙企业法 | 独资企业法 | 外商投资 | 海商法
劳动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法 | 医疗事故 | 消费权益 | 产品质量法 | 税法 | 刑法 | 行政法 | 国家赔偿法

·法律论文发表优秀网络平台
·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平安社会
·司法考试法律考研资料下载
·法律英语学习培训信息发布

打行政官司要交诉讼费吗?
编辑:高纳法律网 来源:高纳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主题链接:
要交。根据1989年9月1日起执行的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五条第(六)项规定,行政案件的收费标准是: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收5至30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收50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收30至100元。 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标准收取。此外,根据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条、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的诉讼中,如有下列费用,尚需另 行交纳:(1)勘验、鉴定、公告、翻译费;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赞助链接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服务条款 | 广告合作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4 - 2008 law-gu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高纳法律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014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