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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墨西哥《金融家报》报道,自1999年以来,“黑客”用电脑病毒攻击用户电脑程序、信息和电话网络,使全球蒙受150亿美元至20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在这些“黑客”中大部分是青年人,他们的平均年龄只有16岁,他们被认为是对企业信息网络最危险的威胁。 随着目前新闻中关于计算机系统被攻击的报道越来越多,黑客现象越发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关于黑客行为的法律责任,并没有太多的讨论,本文尝试就此做一些分析。 什么是黑客 黑客是计算机专业中的一群特殊的群体,是英文hacker的音译,直译的话是“砍的人、劈的人”,好可怕,象是在大街上打打杀杀的人。早期,在美国的电脑界也是带有褒义的,普通公众对黑客一词恐怕各有不同的理解,法律上对此并没有给出定义,学术上也没有一个权威的解释,大多数人一般理解为专门破坏网络及电脑系统的人。 在网上检索 “黑客”一词,有很多个定义,如“技术上的行家或热衷于解决问题, 克服限制的人”、“是一个喜欢用智力通过创造性方法来挑战脑力极限的人”大部分都涉及高超的编程技术,强烈的解决问题和克服限制的欲望。细细琢磨,让人觉得这些人还颇有可爱之处。从这些定义看来,黑客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令人讨厌,查看黑客的历史他们并不是干破坏起家的。 与黑客相关的词还有“红客”,这应该是中国的名词,红与黑相对应,表示我红客是不干坏事的。还有一个词“骇客”,英文cracker的音译,有人将黑客(hacker) 和 骇客(cracker) 做了区分: 黑客们创造新东西, 骇客们破坏东西。 我们这样去理解似乎更容易明白,所谓黑客行为其实更倾向于是一种技术手段,其目的在于突破别人设置的限制,找到漏洞。使用这些技术手段的人,我们一般称其为黑客。根据他们各自的目的不同,有恶意的、有善意的、有好奇的、有破解欲望的,又可以区分为“红客”、“骇客”。 在网络上我们还可以看到各地都成立了黑客联盟,黑客们组成组织,教授成为黑客的“秘笈”,“黑客精神”等等。这些组织是比较松散的,名称叫得很大,并没有规范的组织机构,其实并不能成其为组织,只是一群爱好者聚在一起切磋技艺而已。如果他们是聚在一起利用黑客手段从事法律禁止的事情,那这种组织是不能存在下去的。 黑客都干了些什么 很多“黑客”通过病毒入侵、攻击电脑系统和摧毁信息等手段,专门从事网络诈骗、窃取政府、企业和个人信息,甚至进行恐怖主义等破坏性活动。其实更多的黑客只是觉得好玩,你说你的网站安全防护多好,他偏要破解给你看,破解了他不进行任何破坏,他要的只是一种满足或者征服的感觉。譬如雅贼开了人家的防盗门又关上,并不拿走任何东西,在屋里写上“到此一游”,让人虚惊一场。 从我收集到的资料,在我国目前黑客针对网站一般在做这些事情:1、盗窃资料,2、攻击网站,造成网路堵塞,无法对外服务3、进行恶作剧,删除、更换网页,4、进入系统,告知漏洞。 黑客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如果说黑客行为更多的是一种技术手段,技术手段本身是不存在承担责任一说的,。至于使用了这种手段是不是要承担责任,我们要根据其使用目的和造成的损害来分析,下面我们逐项来讨论这些黑客们应当承担的责任。 1、盗窃资料 需要盗窃的资料一般来说都是保密资料。根据资料的不同性质,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A、如果盗窃的被国家视为机密资料,是构成犯罪的,例如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试题涉嫌被人用黑客手段盗窃了,这个黑客就要被判刑了; B、如果通过黑客手段盗窃其他单位的技术或商业秘密,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C、如果普通保密资料也可能因为侵犯商业秘密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攻击网站,造成网路堵塞 不管是出于竞争的目的,恶意攻击,还是出于好玩的心里故意造成其他网站网路堵塞,造成其他人无法访问,那么都将对其他网站造成损失,造成了损失当然是要赔偿的。如果是大型网站,交易繁忙,网路堵塞造成的损失将是巨大的,黑客也将面临巨额的赔偿。 3、进行恶作剧,删除、更换网页 进入别人的网站,将人家的首页更换成一张****图片,或者将重要内容进行删除、修改。黑客的想法不过是恶作剧而已,但是对这些网站将造成一定的损害。有的很多网站是长期不更新的,也没有人专门维护,网页被更改可能长时间不被发现。大部分网站往往是作为公司形象进行宣传的,这样一更改公司形象大受影响,也一定要造成相应的损失,那么黑客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另外,网页的页面设计及文字内容是享有著作权的,你擅自给改了,就是侵犯了著作权,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也有的黑客喜欢将别人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破译,然后将用户名和密码挂在网络上。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属于商业秘密,如果将他人的商业秘密公布在网络上当然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进入网站,告知漏洞 悄然进入别人的网站,不声不响又走了,然后给网站发封信,告知其网站安全有漏洞。就象徐志摩再别康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非法进入别人的网站却没有这么浪漫,感觉就象小偷进了自己家,不偷任何的东西,还留字条:“你的门锁该换了”,让人虚惊一场,更让人没有安全感,但是要追究责任恐怕也很困难。没有丢东西,够不成盗窃,没有损害,谈不上赔偿。但是毕竟给人造成精神的压力,如果要求索赔精神损失也是说得过去的。 当然黑客做法很多,对于他们的行为性质需要根据他们的行为目的,造成的后果进行全面分析。 黑客行为的刑事责任 我国规定了相应两种和计算机有关的犯罪,1、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破坏计算机数据、程序罪和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罪。 1、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而构成的犯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条规定只要实施了这样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管是不是造成了什么损失,即使是倒此一游也不行。 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破坏计算机数据、程序罪和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罪。 这是选择罪名,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功能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的构成破坏计算机数据、程序罪;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的构成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罪。 构成以上犯罪一般将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下,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都是黑客喜欢做的事情,黑客因为年龄比较少,对很多事情缺乏基本的判别能力,他们由好奇心态的驱使,一不小心却构成了犯罪,所以黑客们还是不要“黑”为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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