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纳法律网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法律

专题

民法通则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担保法 | 专利法 | 商标法 | 著作权法 | 商业秘密保护
公司法 | 证券法 | 信托法 | 保险法 | 票据法 | 破产法 | 合伙企业法 | 独资企业法 | 外商投资 | 海商法
劳动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法 | 医疗事故 | 消费权益 | 产品质量法 | 税法 | 刑法 | 行政法 | 国家赔偿法

·法律论文发表优秀网络平台
·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平安社会
·司法考试法律考研资料下载
·法律英语学习培训信息发布

我国法律对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明知是上述商品而销售的行为如何处罚?
编辑:高纳法律网 来源:高纳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主题链接:
这里所说的“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是指不符合国家制定的各种化妆品的强制性标准的化妆品。包括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非法生产化妆品;未取得健康证而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生产化妆品;生产化妆品所需的原料、辅料以及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使用化妆品原料(指在国内首次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天然或人工原料)生产化妆品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防臭、怯斑、防晒的化妆品)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的;生产的化妆品不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或者生产的化妆品未经卫生质量检验的,等。
    根据国务院<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擅自生产化妆品的,责令该企业停产、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至5倍的罚款;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或者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至5倍的罚款,并且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至5倍的罚款;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3至5倍的罚款。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按照新(刑法)的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金。
    这里所说的“严重后果”是指致人毁容、产生肉体痛苦或是因容貌受损而精神失常、自杀以及受害人数多、受害地域广,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况。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赞助链接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服务条款 | 广告合作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4 - 2008 law-gu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高纳法律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014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