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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专题 |
民法通则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担保法 | 专利法 | 商标法 | 著作权法 | 商业秘密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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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中的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互毗邻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房屋维修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既是财产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财产权利的延伸,同时又是对财产权利的限制。 按照规定,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不论是自行进行还是委托他人进行,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相邻居民的安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被委托人的责任,由委托人找被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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