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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下企业放假政策的制定和施行
编辑:朱政 高珩 来源:陕西泓瑞律师事务所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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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已经登陆中国,大量企业出现订单急剧减少、退单现象,国内市场消费信心下降,经济发展停滞。虽然我国采取了扩大内需,刺激消费,加强基础建设等多种措施,但仍有大量企业因业务萎缩、市场疲软、成本增加等因素,出现经营困难。诸多企业采用了裁员、降薪、放假等应对措施,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和负担。那么,金融危机下企业采用给员工放假的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如何制定和施行放假政策呢?
  一、企业经济困难采取放假、轮休方式并不违法
  首先我们应当明确企业因经营困难,采用减产停产措施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这属于企业经营自主的范畴。人保部《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引导和鼓励职工关心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坚持依法推进、互利共赢、共同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大力开展工会、职工与企业的“共同约定行动”,引导职工理解并支持企业采取弹性工时、在岗培训、协商薪酬等措施,动员广大职工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共谋发展。”可见,目前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政府为稳定劳动关系,鼓励困难企业采取放假和轮休的方式,以避免大批裁员事件的出现。
  二、企业放假、轮休期间工资支付政策
  虽然困难企业采取放假、轮休并不违法。但放假、轮休、停产停业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发放政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直接决定了企业放假政策的合法性。下面我们结合法律法规规定,就企业放假期间员工工资政策进行分析。
  一、正常支付工资
  对于企业在放假期间正常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从法律上看是用人单位履行向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义务,而放弃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权利,权利人放弃自己的权利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因此,企业在放假期间正常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肯定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但从现实角度看却无法达到企业放假以缓解企业经营困难的目的。
  另外,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非员工方原因,因工厂订单减少、经营困难等原因而停产、停工放假的,在一个月内的,企业必须向劳动者正常支付当月工资。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企业必须执行。
  二、支付特殊工资
  对于企业在放假期间向劳动者支付特殊工资的情形主要是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在放假超过一个月的,而劳动者又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才能够按照特殊情况支付工资,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须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支付生活费
  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而对此种情形的工资支付,国家并无统一的明确规定,多数为各地方政府在工资支付有关政策中规定。例如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均规定,放假超过一个月的,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生活费。而陕西则为75%,北京、山东等地则为70%。因各地标准不尽相同,在此也不再一一獒述。但一般而言,对于放假期间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生活费支付标准均在最低工资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金之间。
  四、用人单位直接与员工协商
  对于放假期间企业向劳动者的工资支付,诸多地方规定均允许企业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只要双方能够就放假期间工资支付达成一致,则企业可以按照双方的协商结果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但应当注意的是,双方对放假期间的工资支付达成一致的,企业一定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争议。同时,对于双方协商一致停工停薪的,还应当在协议中明确社会保险费用的承担。而不可约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因为虽然劳动者不提供劳动,亦不享受劳动报酬,但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缴纳社会保险是双方共同的义务,不能由双方协商免除。
  除以上几种假期工资支付形式外,还有办理停薪留职、协议中止劳动合同等形式。但值得注意的是,停薪留职的规定仅适用于原国有企业,且停薪留职政策也已经被叫停。而协议中止劳动合同,虽然从法理上讲,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中止合同,但因劳动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中止的概念和情形,其合法性也受到诸多质疑,故若企业与员工协商中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尽量将中止时间、期限,以及中止期间的工资、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等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同时,还应当指出的是企业单方要求劳动者无薪休假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工资。
  面对全球性的经济危机,企业在放假政策的制定和施行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违法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能不但不能使企业缓解经营困难的局面,反而会因为违反法律规定增加无味的成本支出。而劳动者也应当理解企业的经营困难,毕竟惟有企业的继续生存,劳动者才能行使劳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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