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纳法律网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法律

专题

民法通则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担保法 | 专利法 | 商标法 | 著作权法 | 商业秘密保护
公司法 | 证券法 | 信托法 | 保险法 | 票据法 | 破产法 | 合伙企业法 | 独资企业法 | 外商投资 | 海商法
劳动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法 | 医疗事故 | 消费权益 | 产品质量法 | 税法 | 刑法 | 行政法 | 国家赔偿法

·离婚律师教您起草离婚协议
·劳动合同制作审核修改指导
·新公司法公司章程制作指南
·法律英语学习培训信息发布

保险公司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编辑:佚名 来源:政法网络学堂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主题链接: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3.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破产财产不 
  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其他有关法律关于破产清偿顺序是:破产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欠缴的税款,清偿债务。即清偿公司债务是在缴纳税款之后。相比其他法律的规定,保险法对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作了特别规定,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是在缴纳税款之前,以充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赞助链接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服务条款 | 广告合作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4 - 2008 law-gu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高纳法律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014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