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保险公司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
|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3.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破产财产不&…… |
 | 破产清偿顺序的重新界定 |
| [摘要]破产清偿顺序中的优先权问题一直围绕着破产程序的进行,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考虑、从劳动者的自身权利出发,阐述在市场经济下清偿顺序的改变所带来的劳动债权与担保债权之间的矛盾。[关键词]破产清偿顺序&…… |
 | 附条件的债权分配 |
| 附条件的债权分配 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 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 |
 |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内容 |
|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内容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
 |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
|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高纳法律网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整理,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 |
 |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
|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 |
 | 破产宣告 |
| 破产宣告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 |
 | 和解协议的终止 |
| 和解协议的终止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 |
 | 和解协议的效力 |
| 和解协议的效力 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 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 |
 | 和解协议的通过 |
| 和解协议的通过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 |
 | 和解协议草案 |
| 和解协议草案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 |
 | 重整计划的效力 |
| 重整计划的效力 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 |
 | 重整计划的执行 |
| 重整计划的执行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 |
 | 重整计划的通过 |
| 重整计划的通过 债务人的出资人代表可以列席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 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
 | 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内容 |
| 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内容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 |
 | 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 |
| 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 高纳法律网提示,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 |
 | 重整计划的制定 |
| 重整计划的制定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 |
 | 重整期间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 |
| 重整期间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 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
 | 重整期间破产程序的规定 |
| 重整期间破产程序的规定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 |
 | 重整的申请 |
| 重整的申请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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