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现金价值:保单背后的金币 |
| 在长期人寿保险中,保户在领取保险金之前缴纳的保险费,在减去一定的手续费用和保险费用之后,“多余的”部分会一直储存在保险单上,成为保单的现金价。储蓄成分越高,现金价值部分就高,保障成分越高,现金价值就少…… |
 | 财产保险的代位求偿 |
| 代位是各国保险立法所共同承认的债权转移制度,代位求偿制度,仅适用于财产保险。代位求偿,又称“权益转让”,一般简称“代位”。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的,保险人按…… |
 | 新保险法与财产保险理赔 |
| 新保险法与财产保险理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修订通过,并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保…… |
 | 财产保险合同项下特别约定条款的效力 |
| [案情] 原告:劳伟星。 被告: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01年9月17日,原告就其所有的一辆小客车向被告投保,保险单有关栏目载明被保险人为劳伟星,保险标的为家庭自用、八座国产万…… |
 | 财产保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
| 一、签订财产保险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的发生是不能事先确定的,保险方对保险事故发生的危险程度的估计主要是靠投保方在申请保险时的陈述和保证,如果投保方的陈…… |
 | 本案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
| [案情]:2003年9月27日,投保人林光伟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公司处为渝B13860号中型货车投保,保险合同约定了第三者责任险,并规定了保险车辆造成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人员的人身…… |
 | 财产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与关系人 |
| 财产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是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 财产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指保险人、被保险人和投保人。 保险人 又称承保人,是收取保险费并按照财产保险合同规定负责赔偿损失的人。根据中国《保险企业管理…… |
 | 财产保险合同的分类 |
| 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是以补偿财产的损失为目的的保险合同,其标的是除农作物、牲畜以外的一切动产和不动产。如房屋、船舶、车辆、货物等。根据投保标的的不同,财产损失保险合同又可分为以下几种:(1)企业财产…… |
 | 对被保险人来说代位求偿权有哪些好处? |
| 所谓代位求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法》规定:因第…… |
 | 什么是保险公估人? |
| 保险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公估人的主要职能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鉴定…… |
 | 投保车辆险时的保险金额(或责任限额)如何确定? |
| 机动车辆保险由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组成。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有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损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 |
 | 什么是交通强制险? |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通强制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 |
 | 为什么要实行交通强制险制度? |
| 交通强制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目前现行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责险”)是按照自愿原则由投保人选择购买。在现实中商业三责险投保比率比较低(2005年约为35%),致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 |
 | 哪些人需要投保交强险? |
| 根据《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通强制险。同时《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 |
 | 实施交通强制险制度对公众有什么好处? |
| 建立交通强制险制度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有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化解经济赔偿纠纷;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有利于促进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有利…… |
 | 交强险和现行商业三责险有何差异? |
| 一是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 |
 | 什么是交强险责任限额? |
|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 |
 |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如何确定的? |
| 交强险实行的6万元总责任限额方案是综合考虑了赔偿覆盖面和消费者支付能力。交强险责任限额过低,将起不到保障作用,而责任限额过高将导致费率大幅度上涨,使消费者难以承受。根据数据分析,在6万元总责任限额下可…… |
 | 交强险的费率是如何制定的? |
| 交强险价格与消费者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交强险费率厘定过程中,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国内财产保险公司的精算人员和产品开发的骨干力量组成项目组,聘请亚洲知名精算师事务所参与,通过对保险公司历史赔付数据的整合,…… |
 | 为何交强险目前实行全国统一价格? |
| 交强险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考虑到交强险在法律环境、赔偿方式等诸多因素与商业三责险不同,第一年先实行全国统一保险价格。在实践中积累经营数据,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并根据各地区经营情况,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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