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及其特别规定 |
| 公司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
|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
 | 公司债券及其发行条件、记载事项 |
| 公司债券及其发行条件、记载事项 公司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禁止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禁止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 |
 |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 |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情形 |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情形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 |
 | 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票的特别规定 |
| 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票的特别规定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 |
 | 股份转让的规定 |
| 股份转让的规定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
 | 股东大会发行新股的决议事项 |
| 股东大会发行新股的决议事项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
 | 记名股票的记载事项 |
| 记名股票的记载事项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
 | 股票记载事项 |
|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 |
 | 股票发行价格及形式 |
| 股票发行价格及形式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
 | 股份发行的原则 |
| 股份发行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 |
 |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 |
|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 |
 | 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置备于公司的文件 |
| 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置备于公司的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 |
 |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承担的责任 |
|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承担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 |
 | 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报送的文件 |
| 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报送的文件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公司登记申请书; (二)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
 | 创立大会及其职权行使 |
| 创立大会及其职权行使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 |
 | 承销协议、代收股款协议 |
| 承销协议、代收股款协议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 |
 | 招股说明书 |
| 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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