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法律 专题 |
民法通则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担保法 | 专利法 | 商标法 | 著作权法 | 商业秘密保护 |
|
|
| 主题链接:
中新社北京2006年1月6日报道:中国内地唯一一所专门关押成年女犯人的北京女子监狱今年将开设同居会见。这是记者今天跟随老文艺工作者探望在此间服刑人员得到信息。 北京女子监狱副监狱长透露,一九九九新建的这家监狱关押的全是北京籍的成年女犯。监狱采取三种亲属会见形式:亲情会见、温馨会见和电话会见,今年还将开设同居会见。 该监狱积极探索针对女性罪犯改造的方式、在日常管理上注重结合女性罪犯为人妻、为人母、为人女的特点,进行情感管理,满足情感需求。每年“三八妇女节”,为女犯设立特殊的减刑、假释大会,在与女性有联系的节假日,组织特殊团聚活动。母亲节组织罪犯的母亲来监狱与其女儿会见,儿童节、寒暑假帮助她们与其子女团聚,以亲情提高她们的家庭责任意识,调动她们自我改造的积极性。 为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监狱还开通亲情热线和法律咨询热线,为其提供交流的条件,并为每个分监区设置监狱长信箱,心理咨询信箱,法律咨询信箱、申诉信箱、检察信箱、监察信箱和预约谈话信箱。服刑人员可以对监管改造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可以监督干警的执法执纪行为,也可以提出申诉,使自己的各项权益得到保障。 著名表演艺术家于蓝等一批老文艺工作者,今天不仅为女服刑人员带来了各种学习用的书籍,还为她们现场作画。 律师点评: 随着司法和监狱改革的推进,监狱对罪犯改造的各种创新之举遍地开花,比如:重庆监狱里开设超市提供商业服务,上海监狱不再强制罪犯剃光头、北京的女子监狱开设鸳鸯房实行同居会见并针对女性罪犯的特点实行特别的管理改造方式,等等。 在我国的传统观念里,监狱作为国家暴力机器和阶级斗争中的专政工具,往往被勾画为完全剥夺罪犯权利、对罪犯实行高压惩罚和专政的冷酷场所。在人们的观念和意识里,监狱应该是一个受苦、受累、折磨、报复的地方,是现世的地狱。 然而,我国目前进行的监狱改革对上述传统观念是一次重大的挑战和革新,应该说,这些改革措施体现了监狱正在向人性化回归。从历史的眼光来看,随着近现代以来技术革命的加剧,现代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速度可谓一日千里,罪犯在高墙铁门的监狱里与世隔绝几年后再重见天日,往往与社会和时代形成严重的脱节和巨大的鸿沟,无法重新找到用武之地,也很难再重新融入社会,这往往使得很多人重操就业“二进宫”。因此,过去那种剥夺罪犯的一切自由和权利的做法,与现代的历史条件已不相适应,并不见得对改造罪犯和减少犯罪有利。从世界和文明的潮流来看,现代刑罚正日愈趋于宽缓和人性化,同时,现代监狱的功能也不再局限于惩罚罪犯,其更重要的是被赋予了改造罪犯并使他们能够重新回归社会的重任。 近年来我国各地监狱推出的这些更加人性化的做法改变了过去我国监狱单纯地强调惩罚罪犯的观念和做法,这些改革是符合历史潮流的:其一,可以保证罪犯与外部社会的必要联系,使罪犯对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变化有及时的了解,避免其刑满获释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被社会和时代彻底地抛弃;其二,这些人性化措施体现了对罪犯人格的应有尊重,能使罪犯(以及其亲属)继续享有亲情关怀和某些基本的权利,有助于其得到鼓励和激励更好地接受改造以便早日重返社会;其三,这些人性化措施体现了我国对罪犯人权应有的尊重和保障,有助于塑造我国司法和监狱在国际上的良好形象,有利于我国与发达国家加强司法的交流沟通和司法协助。 但应指出的是,监狱毕竟是执行刑罚的地方,惩罚犯罪是与生俱来的天性。因此,监狱的人性化管理应该制定出一套完善、严格的规范制度,必须达到一定的改造成果的罪犯才能取得相应的人性化待遇,这样才能防止监狱惩罚犯罪功能的淡化和防止刑罚威慑力的降低,并有效地引导罪犯积极接受改造,同时,监狱改革还应注意和考虑如何防止权力交易以杜绝新的司法腐败。 |
|
|
|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服务条款 | 广告合作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
| Copyright © 2004 - 2008 law-gu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
| 高纳法律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0144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