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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原文: 保姆本是一份正当工作,广州最近却出现一种另类保姆,除做家务、带小孩外,还与男主人同床“陪睡”,这种“上床保姆”工资成倍增加,不少女雇主斥责她们破坏家庭。目前,广州市几乎所有非法经营的家政公司都有提供这项“保姆陪睡服务”,据说颇受男雇主欢迎,甚至有人称赞这项服务“安全方便”。不少家政公司门口站满求职的中年或年轻女子,当有男性走近时,她们就趋前问道:“先生,你找保姆吗?”一边说,还一边大抛媚眼。 一位自称受害的何女士说,她与丈夫结婚近四十年,感情一直不错。后来,丈夫在外误交损友,夫妻两人关系转差。今年春节,何女士到女儿在韶关的家中暂住。直至日前,何女士返回广州,邻居就跟何女士说,她丈夫在她走后数天,就带了一个四十多岁的保姆回家,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两人很可能有越轨行为。 何女士回家开门一看,果然发现丈夫与那个保姆同床而睡。她丈夫后来表示,保姆是他用每月一千元从家政公司请来的。 据了解,一些家政公司不仅张贴提供保姆陪月、带小孩等服务的宣传单,有的传单上还公然印有“情感陪护、伴游”等特殊服务。据透露,除了每月工资外,每次发生关系后还要付小费。 “上床保姆”学历低,若男雇主要求特殊服务时,她们的工资往往较其他保姆高出一倍有多。据其中一位“上床保姆”表示,如果男雇主没有妻室,要她全天候服侍,价钱较高,每月工资起码一千元以上;如果男雇主家中有妻子,又想享齐人之福,就要付七八百元;如果男雇主真的仅需要一个做家务的保姆,每月则只收四百元。 律师评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政服务业逐渐发展起来,大大小小的家政服务公司一时呈遍地开花之势。然而,由于行业法律规范的缺位,这个新兴的市场有混乱的迹象,例如此则新闻中的“陪睡服务”就是个例子。如何通过保证这个新兴产业的健康发展,已成为社会共同关心的话题。 保姆的出现,为了保证更多的家庭能更好地生活。但是,“上床保姆”的出现,则与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的根本目的相违背的,是法律和社会公德所不允许的!家政公司敢推出这样的服务,且有成气候趋势,足见政府对家政市场的监管是不到位的! 目前,家政在我国作为一个行业出现,但没有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规制。家政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服务纠纷只能依照《民法通则》、《劳动法》等法律规定来处理。家政市场经营主体、服务主体更是混乱不堪,严重影响整个行业的服务质量。据悉,我国已有少数发达城市在家政方面制定了专门地方规范。 我认为如何在全国范围把家政服务业纳入到一个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是我国政府部门应当考虑的问题。制定统一的行业规范势在必行,仅有少数地方规范是不行的。 (高纳法律网 拾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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