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纳法律网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法律

专题

民法通则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担保法 | 专利法 | 商标法 | 著作权法 | 商业秘密保护
公司法 | 证券法 | 信托法 | 保险法 | 票据法 | 破产法 | 合伙企业法 | 独资企业法 | 外商投资 | 海商法
劳动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法 | 医疗事故 | 消费权益 | 产品质量法 | 税法 | 刑法 | 行政法 | 国家赔偿法

·法律论文发表优秀网络平台
·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平安社会
·司法考试法律考研资料下载
·法律英语学习培训信息发布

点评:孕妇遭商场员工折磨致流产
编辑:拾零 来源:高纳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主题链接:
    ……     今年8月13日晚上,21岁的孕妇罗水秀因被怀疑参与盗窃物品,被松岗街道沙埔围社区东方红百货商场员工拖至小房间,用鞭打、用针刺,用盐泼等骇人听闻的暴力手段折磨长达两个小时。 昨日受审的6名被告中,检方指控称,东方红商场老板陈鹏飞、商场主管郑庚斌、商场防损员黄冬明、刘桂友直接实施对罗水秀的毒打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商场防损员黄先云参与对罗水秀的拘禁,构成非法拘禁罪。此外,商场文员吴元双因为在公安机关介入该案后,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接听电话等方式给黄先云通风报信,也涉嫌包庇罪在昨日同台受审。     罗水秀委托一名律师及其姑父为代理人也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原告出现在法庭上,他们对陈鹏飞、郑庚斌、黄冬明、刘桂友、黄先云5名被告提出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等八项总计达81万余元的索赔要求。     ……     [ 南方都市报,2005年10月19日]       律师评论:     这又是一起侵犯消费者人身权益的恶性事件,这本不应该发生的,其根源在于商家法律意识淡薄,或者说商家目无法纪。     我们知道,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而作为经营者,商家有保障消费者在其经营场合中的人身安全的义务。本事件中,商家因为怀疑顾客有偷盗行为,而对顾客实施了鞭打、用针刺,用盐泼等暴力行为,并造成了严重后果。商家如此行为,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即使顾客确有偷盗行为,法律也已经给了我们明确的指引:如果商家确实发现顾客有偷盗行为时,应该将其扭送公安机关,由公安和司法机关处理,而不得擅自搜查顾客身体和物品,更不得像本事件中商家有殴打之行为。     由此可见,在我们国家,有很多角落和很多人,仍处于法律真空地带。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有义务尽自己所能,逐步地把这一块块法律真空注入法治空气。 (高纳法律网  拾零)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赞助链接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服务条款 | 广告合作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4 - 2008 law-gu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高纳法律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01441号